CSS 语法与规则
语法声明
CSS 由一系列声明构成。语法声明分成两类:at 规则 (at-rules) 和 CSS 规则集 (rule sets)。声明之间可由空白字符连接。
at 规则
At 规则以“@”关键字开始,之后紧跟标志符。比如:“@import”。
“@import” 规则的作用是从其他样式表文件中导入样式格式。@import 关键字之后必须跟随要引入到当前文件中的样式表 URI 地址,不过也可以仅用字符串表示。例如:
@import "mystyle.css";上述语法声明等同于:
@import url("mystyle.css");都表示要引用 mystle.css 样式表。
注意:“@import”不能放在语法块中,也不能放在“@charset” 或者“@import”规则之后。例如:
@import "subs.css";h1 { color: blue }@import "list.css";上述代码中最后的@import 语句将被忽略。
除了“@import”之外,常用的@规则还有“@media”,“@media”表示为特定媒体(多个媒体之间可用逗号分隔)声明样式,例如:
@media print { body { font-size: 10pt } }@media (max-width: 767px) { h4 { margin-top: 1em }}表示当页面打印时字体为 10pt。
CSS 支持的媒体类型有:
- all 适合所有设备。
- braille 适合布莱叶盲文触摸设备。
- embossed 适合布莱叶盲文打印设备。
- handheld 适合小屏幕、带宽有限的手持设备。
- print 适合打印设备。
- projection 适合投影仪。
- screen 适合计算机显示屏幕。
- speech 适合语音阅读设备。
- tv 适合早期低分辨率的电视。
规则集
规则集,也称规则,由选择符和跟随其后的声明块组成。声明块以“{”开始,以“}”结束,其中的声明以“;”分隔。声明由属性名称和属性值组成,属性名称和属性值之间用“:”连接。例如:
h1 { color: red; }p { color: blue; }em em { font-style: normal; }CSS 注释
在 CSS 中,注释以“/*”开始,以“*/”结束,注释之内的内容会被浏览器忽略。注释不能嵌套使用。